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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阿县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0-12-21 11:04:54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5日至9月2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镇进行了巡察。2019年11月20日,县委巡察组对我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整改。对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高集镇党委高度重视,11月20日反馈会结束后,镇党委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反馈意见,逐条逐项研究反馈问题。2020年2月10日,召开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调度各责任部门、站所巡察整改工作进度。2020年11月7日,召开县委巡察反馈意见落实情况调度会,对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调度,对整改责任进行再压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检查。成立了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由镇纪委、党建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对各责任部门整改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调度,对具体整改事项进行销号管理,目前能即知即改的已整改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也制定措施稳步推进。按要求撰写并上报了《中共高集镇委员会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和《中共高集镇委员会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高集镇党委认真分析研判,深入挖掘问题根源,把建章立制作为解决问题、巩固整改成果的重要保障。巡察以来,高集镇共成立各种工作小组7个,先后制定了《高集镇党委中心理论学习组学习制度》《高集镇接访工作制度》《高集镇“三重一大”工作制度》《高集镇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等15项文件制度及方案,有力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方面
1.关于“基层支部建设不健全”问题。严格标准,优中选优,把政治坚定、思想好、作风正、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推动经济发展的优秀人选拔进村干部队伍。狠抓双向培养,将党员中具有领导能力、群众拥护、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青年纳人后备村级干部队伍,进行跟踪培养,切实解决村干部后继乏人问题。
2.关于“个别村支部书记不参与村内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巡察座谈”问题。对长期在外经商或打工的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对未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巡察座谈会的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加强支部书记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其责任意识,确保村内工作正常运转。
3.关于“个别村班子战斗力弱;部分村存在村两委女性干部不参与村内工作”问题。对问题村的班子进行深入剖析,对战斗力不强的村两委班子靠上帮扶指导。该积极化解矛盾的及时化解矛盾,该整顿班子的整顿班子。对女性村干部进一步压实责任,要求其积极参与村内工作。
4.关于“村级党建工作搞形式”问题。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压实村级党组织班子党建责任。对村内档案书写进行集中培训,各村明确专人为党建信息员,负责档案记录工作。对党建工作不扎实的相关村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端正态度,认真把关,做好党建工作记录。
5.关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问题。一是对相关村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将标准化支部建设列为2020年党建工作重点,健全完善各支部活动场所,印发“三会一课”记录本,指导各支部规范政治生活,积极开展活动。三是通过召开培训会、谈心谈话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了支部书记政治站位。
6.关于“党员学习形式化,党员学习不深入,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了党员学习计划,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党日,促进理论学习常态化,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片区党委选举,对村支部书记及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质。
7.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集中审查2017年至今发展党员档案,对档案存在问题的党员及支部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党员细则》的贯彻落实,规范农村党员入党程序,严格把好身份关口,杜绝预备党员表决问题。三是对党员材料缺失或有错误的现象进行梳理,规范提升党员档案。四是开展了发展党员业务专题培训,提高镇村党务者业务水平,杜绝各类档案问题产生。
8.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一是对未按照标准少交、未交党费的党员追缴了党费。二是借助东阿党建平台党费收缴系统,进一步规范收缴程序,确保收缴到位。
(二)权力运行公开不到位方面
9.关于“三务公开记录不全面”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对三务公开的程序、公开内容、公开方式进行了集中培训,提高村干部对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强化群众监督。各村均建立了村务监督微信公开群,对村务财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10.关于“‘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对相关村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对各村如何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进行了再培训,提高村两委对“四议两公开”认识和执行力。三是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11.关于“普遍存在监委会履职能力弱、成员参与工作较少”问题。一是对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重新进行梳理,对年龄偏大、难以胜任职位、无法正常发挥作用的进行了调整撤换。二是要求各村监委参与村内工作,村两委必须支持,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水平。
12.关于“个别村的监督委员会成员违规任职或没有任职回避”问题。一是对违规任职的相关村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了及时调整。二是对全镇村务监委会成员进行了任职回避排查,确保无违规任职现象。
13.关于“监委会成立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对相关村的选举程序进行了完善,不符合要求的重新进行了选任。二是对现任村监督委员会班子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了调整撤换。
14.关于“监委会主任不保管监委会公章”问题。一是规范了各村监督委员会印章管理,定期对公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存放在监委会主任手中。二是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业务指导,提高村级监委工作水平,确保发挥监督作用。
15.关于“个别村两委班子任职不规范”问题。开展了村两委班子任职资格专项审查活动,对发现村支部、村委会、监委会中直系亲属同时任职的村责令进行整改,规范村干部任职。
16.关于“调整支部成员未见村内研究记录”的问题。一是对相关村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开展了党务工作培训会,对支部班子调整流程进行了集中学习。三是规范了会议记录书写,确保议事程序记录及时、准确、全面。
17.关于“选举程序不规范、换届资料保存不完整”问题。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责令其做出了深刻检讨。二是在今后工作中加强村对“两委”换届工作的业务指导,规范档案整理,把握关键环节,控制风险节点,保障换届质量。
18.关于“工作交接不到位”问题。一是责令相应管区对相关村的村级事务进行详细梳理,做好工作衔接。二是加强督导,对村内交接不到位的进行跟踪督促,确保及时交接。三是在今后换届工作中抓好村务交接,明确岗位交接人、交接的内容、交接的方法、交接的时间,确保交接到位。
(三)村内三资管理不规范方面
19.关于“清产核资工作普遍是由书记、会计等个别干部参与,其他村干部参加较少,群众了解更少”问题。一是重新清查资产。成立清产核资专项工作组,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牵头,积极借鉴高唐、茌平等地先进经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重新核查各村“三资”数据。二是抓好工作宣传。通过村村响等途径,扩大对清查核资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对清产核资的知晓度。三是及时公开成果。完成清产核资的村将资产情况通过公开栏对群众进行公开,加强群众监督,保障清理成效。
20.关于“清产核资报表填写不规范不完整”问题。一是聘请了第三方对近年清产核资报表重新梳理,对清产核资报表填报不完整的由村级报表重新对工作进行核定、填报。二是各村成立了清产核资专项工作组,选拔村内认真负责的干部负责清产核资报表填报工作。三是镇纪委联合审计所对核查数据进行了抽查检验,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真正发挥指导村集体增收的清理成效。
21.关于“清产核资报表数据统计不准确”问题。一是对相关村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高度重视清产核资工作,积极配合第三方重新清理村内资产资源。二是借助第三方重新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确保统计准确。
22.关于“没有进一步利用清产核资成果,没有根据清产核资核实的情况及时调整村账中的数据”问题。目前第三方正在对我镇村级“三资”情况进行清产,待该项工作结束后及时对村级账目进行纠正,确保数据一致。
23.关于“土地发包、租赁不规范”问题。一是在巡察期间,借助边巡边改开展了土地集中清理行动,对未收取承包费的进行了追缴。二是规范土地发包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签订承包合同,合理制定承包价格。三是经管站对合同签订进行了指导,杜绝签订不规范问题。
24.关于“集体土地闲置”问题。各村结合实际,借助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进一步整合利用了坑塘、荒片等闲置土地,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25.关于“个别村合同承包期约定期间较长,承包费较低”问题。一是责令相关村对土地承包问题进行了自查,规范合同签订。二是镇经管站对村级土地发包程序进行指导,把好合同签订关口,杜绝承包期限过长问题。
26.关于“部分村存在固定资产未登记”问题。一是对相关村的村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补录固定资产。二是开展了固定资产登记工作自查,对各村未及时录入的进行了补录。
27.关于“固定资产处置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对相关村的村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规范固定资产处置制度,完善固定资产处置程序,确保固定资产处置合规合法。三是做好固定资产处置的公示,以群众监督保障固定资产合理处置。
(四)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方面
28.关于“原始单据不合规”问题。一是认真核查各类报销款项的单据,对不合规的原始单据进行补充、完善,对不规范的进行整改。二是从严抓好了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单据使用程序,加强单据管理,专人专办,代签、无编号、无明细、白条入账等财务问题。
29.关于“收入未入账”问题。一是对相关村的村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可弥补的及时入账。二是由镇经管站组织专门人员,排查各村应入账未入账的情况。三是加强账目管理,完善相关制度,杜绝收入漏入账现象。
30.关于“报销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对相关村的村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对相关程序进行了补充完善。二是规范村内报销程序,严把关口,无合同、无发票、无明细、无签字的一律不予报销。三是开展了账目自查活动,认真排查各村账目单据,有问题的及时进行了整改。
31.关于“资金来源不明”问题。一是对相关村的村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要求其备注该笔资金来源详细情况。二是村级入账程序,每笔款项必须列清来源和具体信息,否则不予入账。
32.关于“专项资金长期挂账”问题。一是对相关村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加强对村级项目资金使用及费用收取的监管,杜绝资金闲置、截留、拖欠等各类违规现象,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合理利用资金。
33.关于“跨年度报销费用”问题。一是对相关村的村支部书记进行批评。二是加强对村级财务报销管理,坚决杜绝跨年度报销问题。
34.关于“账证不符”问题。对相关村相关账目进行了重新核查,完善修正了相关凭证。
35.关于“记账科目为负数”问题。一是对相关村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责令其认真核对本村账目。二是提高财务人员工作能力,规范农村财务记账科目管理。
36.关于“村内现金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对相关村大额现金支出账目进行了核查,理清资金流动轨迹,避免出现贪腐问题。二是建立了三资管理平台,全部实现非现金支出。
37.关于“部分村存在借款不规范问题”问题。一是对借款不规范的村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认真核对相关的账目。二是对不规范的账目手续进行了完善。三是开展村级借款业务排查整顿,集中整改了村级借款不规范问题。
38.关于“部分村不同程度存在工程项目建设不规范”问题。一是对相关村的村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进一步规范村级议事程序,工程项目建设一律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实施,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三是规范了会议记录书写,要求各村认真记录议事程序,从严落实审批、合同、施工明细等档案资料。
(五)执行群众纪律不严格,维护群众利益不坚决方面
39.关于“个别村土地补偿金使用不规范”问题。一是协助相关村联系土地补偿金入股企业,追缴应获得的分红。二是调查相关记账凭证,补充完善相关单据。三是加强对村支部书记的教育管理,谨慎投资,降低财务风险。
40.关于“个别村收财所退回保险费后未退还给村民”问题。一是对相关村的村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责令其将保险费进行了退回。
41.关于“个别村改厕补贴资金未发放”问题。一是对改厕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了梳理,重新确定未发放到位户数及具体情况。二是对接镇财政所和经管站,对现有改厕补贴进行了发放。
42.关于“幸福院利用不到位”问题。一是对镇民政所及农村老人幸福院闲置的相关村支部书记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开展了农村幸福院专项清理整顿,全面运行使用,确保严格用于老人休闲、娱乐、住宿等服务功能。三是结合各村实际,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保障运行良好。
43.关于“个别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不力”问题。一是积极对接县交通局等业务对口部门,上报道路情况,争取项目资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落实整修。二是加强宣传,将人居环境整治发动为全民参与的集中行动,提高群众参与度,共建美丽家园。三是成立督导组,对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集中通报,促进整改提升。
44.关于“个别村改厕不到位”问题。一是对相关村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结合聊城厕改系统信息录入工作,集中开展旱厕改造自查整改活动,认真排查排气管、水桶、纱窗门、粉刷等细节问题,完善提升改厕台账,确保旱厕改造真正惠及民生。
三、继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我镇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县委巡察整改要求、与全镇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好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持之以恒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推动高集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切实把思想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上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对需要逐步解决、长期坚持的,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督导调度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及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三)用好巡察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将做好巡察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结合起来,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二是将做好巡察整改与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把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到干部作风建设的方方面面,着重加强全镇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和纪律教育。三是以市委、县委开展干部作风整顿为契机,继续把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与做好当前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整改成效体现在基层党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美丽村居建设、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努力向县委、向全镇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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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阿县高集镇委员会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