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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阿县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18-07-25 17:47:59
2018年1月,县委派出5个巡察组,对10个乡镇(街道)及脱贫攻坚重点村进行扶贫领域专项巡察;4月,县委巡察组向各乡镇(街道)反馈了巡察情况。6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各乡镇(街道)整改情况汇报,提出了进一步整改要求。现将各乡镇(街道)巡察发现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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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城街道办事处:街道党委召开4次脱贫攻坚专题工作会议,办事处召开3次扶贫工作大会,组织召开了扶贫干部廉政教育大会,认真研究部署扶贫工作,开展扶贫领域廉政教育,避免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经委、扶贫办积极与未制定实施方案的帮扶企业联系,并完善企业帮扶实施方案。同时,扶贫办每年对企业下乡帮扶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将帮扶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街道党工委。所辖村均开展了孝德扶贫活动,建立了“孝德扶贫”专项档案橱,收集整理“孝德扶贫”照片、影像等相关资料,为精准扶贫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提供重要依据。对村级扶贫事务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郑屯村、前张村、卢庄村、大店村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建立了《铜城街道扶贫产业项目后期管理办法》。从4月下旬开始,扶贫办工作人员、帮包联系人,逐村逐户对扶贫手册进行了全面的梳理,重新填写21本,现已全部完成。就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问题对水坡村支部书记通报批评。成立了镇村两级项目后续管理领导小组,抓好项目后续管理运营;建立健全了《铜城街道村级文化大院管理员制度》及《铜城街道村级文化大院图书借阅制度》,确保项目有序运行。就前张村、张大人集村文化大院维护不到位问题,对前张村村主任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街道纪工委对张大人集村支部书记提醒谈话。4月下旬,扶贫办,管(社)区、行政村工作人员逐一对辖区扶贫房入住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除由于年老体弱没有自理能力住亲属家外,全部入住。对违规使用现金发放扶贫项目收益的郑屯、前张、芦庄、张大人集、井杨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规范项目收益发放形式,经管站严格把关,严格按照规定发至贫困户惠农一卡通,杜绝以现金发放任何扶贫项目收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专账,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加强对扶贫专账的审核把关,杜绝多记、漏记扶贫收益及支出的问题。对扶贫项目收益的实际发放名单与方案不一致问题,给予井杨村会计批评教育,街道纪工委对扶贫办主任提醒谈话。针对贫困户识别不严格问题,给予卢庄村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对部分村存在收益发放不及时、不到位问题,对大店村支部书记批评教育,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大秦村2016年光伏项目至今未发放收益给贫困户问题,该款项已于5月发放到贫困户惠农一卡通,对大秦村支部书记提醒谈话。大店村2017年大棚承包费未足额发放问题,剩余钱款已于4月发放到贫困户手中,对大店村有关村委委员、村会计提醒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新城街道办事处: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六次党工委扩大会,对扶贫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力度,危房改造项目已由办事处城建办联合第三方进行了验收,并出具了验收单。召开了干部脱贫攻坚政策培训会议,开展了大走访活动,逐户核实了扶贫手册填写内容,确保扶贫档案真实有效,无错项、漏项,逐户形成整改报告,上报党工委。对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不规范,项目建设滞后问题,联系项目监理方,按照要求对监理合同进行了规范完善。按照市、县扶贫档案管理要求,对2016年、2017年扶贫项目档案相关资料进行补充、归整。针对危房改造项目建设房部分闲置、扶贫资源浪费问题,街道专门成立了工作小组,逐户核实项目建设房入住情况。各管(社)区、村委会也对扶贫项目建设房入住情况进行了核查,杜绝脱贫资源浪费情况的发生。召开了2018年度扶贫项目村民代表会和党工委扩大会,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讨论,并聘用了相关方面专家对扶贫项目进行专业指导。召开了2018年度扶贫产业项目专家评审会,对扶贫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专业评审。针对赵徐村扶贫项目未按规定设立扶贫专帐问题,决定将赵徐村扶贫项目作为村内固定资产,由经管站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并建立扶贫项目专项课目。
姜楼镇:修订完善了《中共姜楼镇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充实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决定》,调整充实了镇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的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各行政村建立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扶贫工作与村级干部的政治和工资待遇挂钩,实行扶贫工作实名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和完善《姜楼镇民主议事制度》《姜楼镇脱贫攻坚工作制度》《姜楼镇精准脱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扶贫领域政策和理论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出台下发《姜楼镇扶贫产业项目资产及收益管理办法》,形成严密的制度体系,规范约束项目实施每个环节。出台《姜楼镇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由镇扶贫办、经管站、审计站、管区书记组成监管小组,及时跟进项目,确保扶贫资金及时到位。拉出扶贫项目实施方案清单,开展扶贫项目实施方案专项整治,确保每个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实施方案严格一致。实行项目实施方案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实施方案的监督和管理。针对实施方案缺少或不完整问题,对东杨村支部书记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督导各村由专人负责扶贫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下发了《姜楼镇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制度》,积极与上级供电部门协调,及时发放电价补贴部分,切实增加光伏发电收益。聘请第三方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确定合理的项目收益,并强化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针对效益较差的项目由镇扶贫办牵头成立专门的后续管理领导小组,逐个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扶贫项目严格按照方案落实进度、尽快产生效益。针对扶贫项目成效不明显问题,对卢集村村主任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针对以上两个问题,对相关14个村时任支部书记全镇通报批评。针对扶贫项目招标管理不规范问题,对徐楼村会计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由镇扶贫办、审计所和经管站督导各管区、村开展扶贫补贴发放清理清查、扶贫项目保证金清查,问题严重的移交镇纪委,所有扶贫问题线索全部按照“四种形态”处理处置。对西寺村收取押金问题同其他问题合并处理,给予时任支部书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马安村收取保证金的问题已移交县纪委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初核。制定扶贫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对未招标的项目开展自查,对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已完工的项目验收材料确实无法整改的问题写出书面原因,对正在实施的项目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严格项目验收程序,积极接受县级聘请的第三方验收机构的验收,并聘请好监理及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监管及结算审计,并出具相关报告。严格执行《姜楼镇扶贫产业项目资产及收益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扶贫工作公示清单和公示制度,充分发挥各项目村扶贫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由镇经管站和扶贫办定期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督促涉及到的村完善相关手续,下步经管站严格把关,督促村级完善好相关账目。由经管站组织涉及到村的会计,对扶贫专账重新进行梳理,查缺补漏,帮助各村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对未及时发放的收益督促发放并及时入账。严格要求扶贫收益发放必须使用一卡通的形式,对于个别没有使用一卡通发放扶贫收益的已进行整改,2017年10月份以后的收益均使用一卡通的形式发放到贫困户手中。针对违反群众纪律,虚报冒领扶贫专项资金、弄虚作假、虚假脱贫问题,对邓庙村、胡庄村、王小楼村、咸集村、广粮门村、西寺村的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刘集镇:镇党委将整改落实工作当作政治任务来完成,定期召开党委会、班子专题会,严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每周召开脱贫攻坚学习培训会。同时,在整改落实巡察发现问题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成立4个专项调查小组,对所辖村进行集中入户走访调查,共发现问题217项。对帮扶协议流于形式,无内容、签字人笔迹雷同、错字涂改、项目方案与协议不符等问题,由镇扶贫办对接县扶贫办,根据村扶贫项目收益修改项目方案,由镇扶贫办监督,村与贫困户重新签订《帮扶协议》,确保内容完整、贫困户本人重新签字(按手印)。对光伏发电扶贫项目收益未发放或以现金形式发放给贫困户的问题,责令村委把项目收益资金以一卡通形式发放到贫困户,并将发放明细表连同银行交易小票上交镇扶贫办。对光伏发电扶贫项目资金与工程实际价格及发票价格不符的问题,由扶贫办与施工方、村负责人联系调查原因,与施工方联系后,由施工方与村共同出具详细情况说明。对档案管理不规范、格式不一、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动态调整不及时的问题,镇政府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对所有贫困户档案进行重新整理,同时入户调查方案中扶贫户人员情况,重新核实实施方案。对扶贫项目收益资金长期置于村集体公户、扶贫项目缺乏论证、长期闲置的问题,镇扶贫办、管区与村组成工作组,落实项目收益金实际发放金额,剩余收益金用于发展村内公益事业,由村两委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制定方案,上报县、镇扶贫办。对扶贫专账设置不规范的问题,由镇财政所、经管站配合东阿隆鑫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对村级扶贫专账进行统一核查,重新整理完成。对大棚收益金未发放贫困户的问题,由镇扶贫办、管区监督前苫山、西苫山、狮子宋、南双庙、吕营等村重新核定承包金额,签订承包合同,确保收益,并已全部发放到贫困户。对债务资金相关材料不规范等问题,由镇扶贫办完善债务资金项目所有材料,并完善招标合同,对债务资金涉及标段已验收完成,待出具审计报告和验收报告后,统一将剩余资金重新打包整合招标,以尽快产生收益。针对南双庙电商扶贫项目闲置问题,由镇汇丰木业有限公司租赁使用,每年交纳3500元租金。针对牛屯、王龙岗村养驴厂扶贫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协调东阿阿胶有限公司将资金拨付到位。针对互助社资金未收回的问题,北耿村互助社5.6万元已进行了大棚建设,现已完成验收并签订承包合同,确保收益。针对残联帮扶资金3.15万元闲置公户问题,已把该资金退还到国库。针对该问题,对镇人大主任警示谈话。针对南双庙村、狮子宋村、后关山村个别村干部违规领取扶贫款问题,已将违规领取资金退交村集体账户。时任后关山村支部书记、南双庙村村委委员兼妇女主任、原狮子宋村支部书记(镇政府工作人员)作出书面检查;给予时任南双庙村有关支部委员、南双庙村有关支部委员兼村委委员、后关山村村委会主任、狮子宋村支部委员村委委员兼会计党内警告处分;对南双庙村支部书记兼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鱼山镇:针对反馈问题及扶贫工作重点问题,4次召开党委扩大会或扶贫工作专题会。制定了《鱼山镇扶贫工作管理办法》,将“扶贫工作日”活动的开展落实到制度中,详细规定了帮扶责任人职责。在每周一例会上多次为村支部书记安排部署扶贫任务,并以大会点名提问的方式对各村扶贫工作进行调度,对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镇党委对扶贫领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建立台账,逐项销号管理,由镇纪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前桥村、鱼中村扶贫大棚被拆除问题,村两委已作出书面检查,责成村两委加大扶贫大棚监督管理力度,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大刘村大棚坍塌问题,现已维修好整改到位。今后将严格按照《鱼山镇扶贫工作管理办法》,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扶贫资产受损的,移交镇纪委严肃处理。在今后精准识别工作中严格按照“两评议两公示一对比一公告”,及时纳入确实贫困的家庭,按照“一评议一公示一公告”要求,清退不符合政策的贫困户,实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扶贫信息真实可靠。镇扶贫办已将贫困户各项普惠性收入(低保、五保金等)整理成“明白纸”发放给帮包责任人,使其在填写扶贫手册时各项收入调查清楚,准确无误,并得到贫困户认可。召开法律顾问与村两委对接会,对过去合同进行整理规范,同时在今后合同制定中,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其中,研究细化各项内容,消除隐患;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积极搜集完善相关档案资料,明确专人负责并对其进行培训,了解政策熟悉程序,建立追责制度。对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问题,镇扶贫办、项目村已作出书面说明,今后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各项采购工作。对项目验收流于形式问题,镇扶贫办、项目村已作出书面说明,2017年以后项目都已经严格规范了扶贫项目建设流程,并都通过了第三方审计检验部门的验收。对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地点问题,从源头制定完善好方案,如确实需要变更,将按照程序做好变更申请,保障方案的严肃性。调整项目后续管理小组成员,制定项目后续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后期维护管理。制定《鱼山镇扶贫工作管理办法》,力争让每一户贫困户了解扶贫项目。充分做好扶贫项目的前期规划,搞好项目调研和评估论证,实现扶贫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2018年的三个扶贫项目建设完成并运营后,产生效益按照差异化分配,主要覆盖插花村贫困人口,平衡重点村与插花村收益。探索为扶贫项目大棚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生产模式,保障项目收益。召开全镇扶贫开发工作突出问题整改专项会议,结合帮包责任人入户调查,加强对贫困户、企业贷款需求的摸排掌握。督促合作社转变经营方式、经营理念,增强盈利能力。对各村由于贫困户个人原因不适宜居住的扶贫房,请示县扶贫办意见,村两委已召开两委会议研究讨论,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户或者贫困户入住。针对扶贫专项资金闲置问题,对王古庄、前翟村、安平店村、范坡村的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杜绝资金闲置问题发生。按有关规定建账记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大桥镇:制定了《扶贫干部学习制度》,每周五组织扶贫干部集中学习,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领导干部学习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和新部署新要求。镇党委每月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并不定期召开脱贫攻坚学习培训会,并做好会议记录、留存照片。积极与县扶贫办等上级部门对接,县发改委已实地对光伏进行验收,待上级补贴到位后,及时将光伏补贴部分及时发放贫困户。制定《村级扶贫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强化督导检查力度。对2015年至今的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未按规定例行审计问题,已委托第三方聊城正坤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实地验收项目已完成,审计单位正在汇总编制审计报告。对全镇完全符合脱贫政策的贫困对象进行了动态调整,村级形成会议记录,并列出台账。利用爱心众筹或慈善捐赠、帮包责任人帮扶、企业帮扶等多种方式为贫困户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全镇“两不愁、三保障”已全部落实到位。对扶贫项目前期缺乏调研论证、存在“先上车后补票”问题,通过变更扶贫项目和方式,增加贫困户收益。开展走访排查,对贫困户收入情况进行重新核实,同时由帮扶责任人对贫困户讲解有关政策,实事求是填报收入。对涂改严重的手册进行更换。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做到完整归档。对涉及代签的材料重新履行相关程序,整理相关材料,确保签名真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问责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发生。成立镇扶贫项目管理小组,加大对今后项目的论证、施工和验收力度。镇扶贫办对各村会计统一加强培训,对涉及扶贫方面资金的收入与支出规范程序,确保合法合规。相关村制定了结余资金使用方案,并报县扶贫办审批,已完成项目配套实施。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制定了《大桥镇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程序管理,镇扶贫办及时对公示照片资料进行留档备案。加强政策宣传及教育引导,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严格贫困户动态调整程序。镇安排相关村根据结余资金数额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并已及时兑现给贫困户。将邻里互助落实情况作为村级扶贫考核的一项重点工作,考核成绩与支部书记绩效工资挂钩。镇扶贫办将不定期通过走访护理对象,对工作流于形式、敷衍塞责的进行通报问责。村级成立项目管理小组,明确扶贫项目具体责任人,镇扶贫办不定期对扶贫光伏项目运营维护情况进行检查通报,责令整改。后期通过县扶贫办统一安排,由市光伏运营公司对所有光伏项目后期维护进行全面接管,镇扶贫办积极联系督促尽快落实。镇纪委共处置扶贫巡察问题线索12件,其中初核2件,谈话函询10件,目前已处结9件,其中谈话提醒7人,批评教育2人次。
高集镇:党委会集中研究扶贫工作做好会议记录、照片等资料留存,结合扶贫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方案、制度与措施;定期组织村支部书记及会计集中学习上级扶贫文件精神,并培训扶贫相关业务知识。严格按照项目后期管维制度,监督村委会和贫困户做好扶贫资金的使用和项目的后期管护。对造成扶贫资金损失或因后期管护缺失造成项目收益低的,按照制度给予相应处分;在重大扶贫工作的落实过程中,要求村级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由包村干部负责监督,并将相关会议记录及照片上交镇扶贫办留档;进一步完善扶贫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按质量如期完工。在今后项目的立项上,进村征求贫困户代表意愿,根据调查数据,合理确定可行的扶贫项目。对扶贫项目工程进度滞后的娄集、程楼等村,重点盯进工作进度,加强调度。娄集村大拱棚项目已按程序进行了验收与审计结算,扶贫资金已支付,项目收益已下发;程楼村扶贫养驴场项目和养驴场分布式光伏项目均已建成,已验收审计,扶贫资金已支付。进一步规范贫困村的识别和退出程序,确保资料完善齐全。对项目方案进行完善,如实明确项目收益,制定合理脱贫目标。进一步完善贫困村脱出机制,并入村调研,核实村集体收入和“五通十有”情况。对项目方案中不严谨不合理之处进行整改,尤其是资金金额、招标日期、开工日期、完工日期、竣工以及验收日期、项目所帮扶贫困户数人数等方面,确保与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相符。建立健全扶贫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对扶贫项目和相关生产资料进行公开招标。补充完善了项目验收档案资料。规范票据入账,用原件替换已入账复印件,今后对不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复印件、单据不得作为入账凭证;根据朱海村2015年甜叶菊种植项目补贴发放到户明细表,由镇纪委负责调查落实实际发放情况;互助资金大棚项目经第三方公司验收审计后,资金已及时支付,当前已完成入账。由镇扶贫办和经管站配合,督促建有光伏、大棚及养驴场项目的村,对扶贫项目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对照扶贫项目资金明细表,由镇经管站统一规范整理所有扶贫账目。
牛角店镇:坚持每月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形成研究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将脱贫攻坚工作与“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相结合,组织开展了帮扶干部大走访活动。开展了扶贫相关业务培训,对镇机关干部进行了扶贫知识及政策应知应会问卷考试。召开了村两委干部脱贫工作会议,组织村居开展了“党员结对帮扶”活动,增强党员的扶贫意识。党委对扶贫领域腐败及作风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列出扶贫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清单,建立健全管控机制,对扶贫领域惩治案例和省、市、县扶贫工作纪律进行学习。针对第三方暗访发现问题,镇党委给予韩庄村主任全镇通报批评,管区书记组织村级帮包责任人对贫困户进行了逐户走访,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在扶贫项目安排实施中,将2018年大棚产业及扶贫车间项目融入乡村产业发展,增强对贫困户的带动能力。强化了门前驴场环境的监管,降低对村民的生活影响。按照“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做好贫困户精准识别。严格执行贫困村与贫困户精准识别及退出程序,对存在问题的黄启元村支部书记全镇通报批评。加大对插花村贫困户的帮扶力度,2018年产业扶贫资金项目向插花村倾斜,产业项目收益实行贫困村与插花村差异化分配,实现均衡脱贫发展。针对朱圈、陶嘴等重点村资金投入,充分参考贫困人口多少因素,实现村与村之间资金投入均衡化。建立产业项目档案及时归档制度,确保资料真实准确。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并及时跟进,杜绝项目延期实施现象发生。依法依规做好各项采购工作,镇扶贫办加大监督审核力度,确保项目合规实施,对存在问题的谢庄村、董圈村、朱圈村、陶嘴村支部书记谈话提醒。扶贫产业项目验收,严格程序,确保项目质量。规范产业项目合同签订,涉及合同协议签订方面依托法律顾问,消除纠纷隐患。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由镇扶贫办和经管站进行督查拍照存档。做好企业贷后督导工作,确保贷款企业按协议约定及时帮扶到位。制定完善了《光伏项目后续管理制度》,各重点村成立了扶贫项目后续管理领导小组,针对光伏项目财政补贴资金问题积极与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对接。完善制定了文化大院定期开放管理制度,充分发挥项目的作用,对存在问题的文化站站长谈话提醒。针对扶贫房闲置问题,包村干部与村干部共同与未入住的户见面沟通,落实未入住原因,帮助贫困户搬入扶贫房,扶贫房入住率由72%提升为95%。针对部分扶贫款项收支、项目收益未记账问题,对镇经管站站长谈话提醒。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扶贫资金和项目的有关规定,做到扶贫专项资金使用、财务记账规范。提高项目收益分配精准度,加大项目收益监管力度,建立五保户月排查制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对问题较多的朱圈村支部书记谈话提醒。
姚寨镇:将中央和各级党委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纳入2018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方案,以会代训,4月份以来,已召开2次党委会进行学习。编写扶贫基础知识读本,组织全部扶贫干部开展学习,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镇党委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扶贫专项党委会,研究扶贫领域出现的重要问题。开展了对2015年以来的扶贫项目资金排查,建立了《产业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镇审计所对各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重新调整了帮扶责任人,由帮扶责任人对贫困户扶贫手册进行检查,认真填写各项内容。镇扶贫办指导各帮扶责任人规范扶贫手册填写。在今年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项目建设时间节点,规范操作,完成各阶段任务,杜绝“先上车后补票”问题。对个别村文化大院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制定了文艺、体育、娱乐等活动计划,切实提高利用率。制定了《扶贫资产监管和收益分配办法》,将严格按照各村贫困户变化的实际情况,完善收益发放变更手续,及时发放扶贫收益。镇扶贫办在县扶贫办的指导下,系统整理扶贫档案,对其中不完善的予以完善,内容缺失的补充完整。严格规范项目、资金公示公告程序,留存彩色照片存档。制定了《姚寨镇扶贫领域警示教育实施方案》,召开了扶贫领域警示教育会议,通过集中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廉洁扶贫、阳光扶贫。结合省扶贫办反馈的疑似问题调查,对全镇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所有人员逐一排查,建立台账,待年底动态调整时予以调整。组织扶贫办成员认真核对每一个帮扶企业帮扶档案,补充完善帮扶协议115份,并严格按照协议执行帮扶措施,帮扶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定期到企业调研,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加强与企业交流,督促企业按季度发放帮扶款。制定《姚寨镇农村孝善养老扶贫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儿女赡养义务、邻里互助相关制度,引导儿女履行个人赡养义务,引导贫困老人与村里的护理员开展邻里互助。制定了结余资金利用计划,已报县扶贫办审批,下一步将尽快利用结余资金,建设项目配套设施。重新整理了扶贫专账,按照财务要求,对涉及扶贫账目专门列出明细,记载相关记账凭证编号,做到底子清账目明。制定了《脱贫攻坚结对帮扶责任人考核管理办法》,通过扶贫走访,进行政策宣传,打消贫困户的顾虑,如实填写扶贫手册。责令存在问题的纪庄村会计、王井村会计作出书面检查,对扶贫档案管理不精准的扶贫办主任、财务管理不精准的财所所长、农村扶贫财务管理不规范经管站站长谈话提醒,对扶贫工作存在不精准问题的姚寨供销社主任、杨柳供销社主任谈话提醒,对重点贫困村工作存在问题的前河村支部书记、田庄村支部书记、路庄村支部书记谈话提醒。
陈集乡:将扶贫工作研究部署列入党委会日常研究课题。对扶贫工作重点、扶贫办人员调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产业扶贫项目选取等重大事项,召开了6次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在全乡科级干部和管区书记会、村两委会、日常会议和工作中,对扶贫工作进行着重安排部署,加大督促检查力度。4月份至今,专门召开了4次由村专职扶贫干部、有项目村扶贫理事会理事长参加的基层扶贫干部培训班,集中教授扶贫基础知识。结合机关干部帮扶贫困户走访,建立了贫困户就业需求台账。联合劳保所、经委等部门,积极联系用工人数较多的服装、包装、阿胶等企业,精准对接贫困户。对企业下乡帮扶台账进行规范整理,确保扶贫成效精准,对代签的立即进行入户核实,落实物资去向。通过对贫困户因户施策、建立贫困户定期走访制度等方式,确保帮扶实效。针对干部帮扶流于形式的问题、公示不到位问题、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问题,分别给予分管扶贫副乡长、具体工作人员和姜庄村有关村干部批评教育。开展了扶贫手册检查和填写工作,5月中旬已完成。建立了《陈集乡扶贫项目后续管理维护制度》,加大扶贫项目运营管理。对于村级文化大院项目,指定村妇女主任为专门负责人,实现周末定期开放。建立了《陈集乡文化大院图书借阅管理制度》和《文化大院图书借阅台账》,加强文化设施的利用。针对李庙村文化大院管护不到位的问题,对村负责具体扶贫工作干部批评教育。根据每个村的实际情况将2016年债务资金、2017年项目结余资金制定实施方案,并进行了村级公示,村扶贫理事会和乡级相关部门已组织通过验收,正在安排资金拨付。组织经管站对全乡的扶贫专账进行了一次摸底排查,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扶贫专账管理制度,重新制定完善了《陈集乡财政所财务管理制度》、《陈集乡农村集体“三资”账户资金管理规定》和《村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陈集乡村会计定期培训制度》和《陈集乡村级报账公开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同时,对3名相关人员作出停职检查处理,撤销原经管站站长的职务。针对部分扶贫项目建设滞后的问题,对乡分管扶贫工作副乡长,具体工作人员批评教育。针对重复计扶贫项目收入、虚增扶贫收益的问题、扶贫资金滞留在个人账户问题、不应计入扶贫专账项目收益计入了扶贫专账问题,对经管站长、朱北村会计批评教育。针对现金发放、服务意识差、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对曹屯村支部书记批评教育,责令村有关干部作出书面检查;对于北村支部书记批评教育;对负责张楼村扶贫工作的干部批评教育,责令张楼村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给予负责扶贫工作的干部批评教育,责令李庙村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