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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阿县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18-01-10 16:29:14
2017年9月,县委派出5个巡察组,对2个县直部门和教育局下属6个事业单位进行巡察,12月,县委巡察组向各部门(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提出了整改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县交通运输局整改落实情况:局党委制订《中共东阿县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向派驻驻机构报备工作制度实施意见》,规范了“三重一大”事项报备流程。坚持谈话提醒机制,防微杜渐。严格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把学习成效体现在推进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具体实践中。结合领导班子成员特长及各科室工作职责适时调整分工。已向县直机关党委报告,召开机关支委会选举支部书记。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制定支部学习计划,向全体党员推荐发放学习书目5本,每月组织两次集体学习,每季度检查1次。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记录,各基层支部均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和资料整理。机关党支部建立健全了党费收缴台账,杜绝从工资中扣除党费的问题。每半年召开1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会议,班子成员每年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检查不少于1次,局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切实抓好廉政建设。建立健全《东阿县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一把手”与分管领导联签程序,办公支出费用由公务卡结算,杜绝支出不合理、支出无详单、以收据代发票入账,事业支出不规范和办公费用支付给经手人问题。2016年7月交通运输局家属院管理全部推向社会,实行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兼职取酬工作人员的违规所得已退回或追缴,给予涉及金额较大的相关人员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建立健全《东阿县交通运输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杜绝无公函接待问题。违规发放的职务、电信、评审等补贴予以退赔,出差人员退赔了住宿超标费用。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的规定》,开展公职人员出资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整顿工作。今年以来,共处理两起违反纪律作风案件,给予有关人员警告和记过处分,切实强化了纪律意识。撤销擅自增加的内设机构,将检测站人员全部撤回,另行分配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局班子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中层领导分别进行了两次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每月深入基层调研一次,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继续申请县审计局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全程审计和监督,工程结算全部由审计部门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专款落实到项目,配套资金严格按照工程投资额比例拨付,同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加强交通工程项目的专项审核,公开招标,从源头上杜绝一切干扰招投标的因素。
县第一实验小学整改落实情况:成立了东阿县实验小学离退休党支部,方便退休老党员学习、交流和及时缴纳党费。实验小学和御龙金湾小学党支部建立了专门的党建办公室,安排部署党建工作。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对党章党规进行集中学习,党总支主要负责人亲自上了2次党课,强化党员的纪律意识。2017年按照《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按时足额收缴党费,每季度在公示栏张榜公布缴纳党费情况。学校党总支按照党章要求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形成会议记录并留存入档。制定了《实验小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做到派车有记录,从严管理学校公务用车。进一步学习了“三重一大”的有关文件和要求,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并明确专人记录,与会同志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留档备查。御龙金湾小学为个人报销车辆违章罚款和增值税款已退回学校,今后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杜绝此类情况发生。严格公务接待和津贴、补贴发放,制定《实验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在外参与有偿补课活动的2名教师分别给予警告处分和辞退并进行了通报,学校与每位教师签订了责任书,杜绝有偿补课的问题。
县第一中学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东阿县第一中学党员管理制度》,下发至学校两个支部,严格落实党员请假制度。定期组织全体党员上党课,每学期不少于5000字的理论学习笔记,不定期抽查。2017年9月、11月,组织了中层及以上干部进行《党规党章准则条例》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的测试。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教职工进行通报批评,并写出书面检查。自2017年,通过微信或者电话通知每个党员前来缴纳党费。党委每季度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公示党费缴纳明细。运用视频平台等手段督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加强党员日常监督管理。县教育局给予在外开设辅导班的2名在职教师警告处分,校党委进行了通报,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制定《东阿县第一中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车辆派出管理制度》,严格车辆管理。制定《东阿县第一中学党委会议事规则》, “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接受全校教职工监督。严格落实《招标法》等有关规章条例,杜绝应招标未招标问题。2014年以来违规兼职取酬费用现已退回东阿县教育局。校党委与教职工签订保证书,杜绝兼职取酬问题。节假日值班费已退回。进一步完善《东阿一中财务报销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严格助学金评审,保障学生切身利益。对不符合领取助学金条件的学生领取的助学金已退交县纪委。
县第二实验小学整改落实情况:通过组建党员微信群、QQ群,加强党员的理论学习。制定完善了《东阿县第二实验小学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东阿县第二实验小学党员学习制度》、《东阿县第二实验小学“三会一课”制度 》、《东阿县第二实验小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东阿县第二实验小学组织生活会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认真落实党的组织制度,按规定做好换届工作。2017年12月17日,学校进行了换届选举。2017年12月份开展了两次专题党课,制定完善了《东阿县第二实验小学党内监督检查制度》、《东阿县第二实验小学廉政风险防范制度》、《东阿县第二实验小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东阿县第二实验小学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东阿县第二实验小学加强和改进学校领导作风建设的规定》和《东阿县第二实验小学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履行党费收缴手续,及时登记党费缴纳台账并开具党费缴纳收据。制定完善《东阿县第二实验小学新入职教师管理制度》,与新入职教师签订《东阿县第二实验小学新任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分别召开新入职教师师德师风培训会和教学常规培训会,培训60人次,切实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制定考勤制度,成立了督导室,不定期对工作人员上班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通报。制定了《东阿县第二实验小学教职员工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认真落实婚丧嫁娶事项报告制度。制定了《东阿县第二实验小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做好相关记录并保存。制定完善了《东阿县第二实验小学临时用工管理制度》,规范人事管理。制定完善了《东阿县第二实验小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东阿县第二实验小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第二实验小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强化财经纪律。目前收取的幼儿园管理费已经按规定上缴至地方财政。规范学校水电费管理,单独核算学校、住宅、门市部水电费。 成立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第二实验小学学生资助工作监督管理制度》、《学前教育资助金发放实施细则》,加强学生资助申报流程和资助金规范使用的内部监管,切实保障贫困生利益。制定完善了《东阿县第二实验小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规范招投标操作。
县实验高中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制度,按照党支部的换届要求做好换届工作。召开了3次领导班子及科室负责人会议,专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完善学校考勤制度,召开了级部主任会议,教师签订承诺书,杜绝教师有偿补课现象。学校积极做好报备工作,认真执行婚丧嫁娶事项报告制度。凡学校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在周一班子会上经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并做好集体讨论会议记录。加大对临时工人员的管理力度,及时按规定与代课教师签订用工合同,保障代课老师的切身利益。针对福利发放问题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今后教师福利通过工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规范发放。制定完善《东阿县实验高中差旅费及公务接待办法》,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公务外出学习培训制度,必须附上级文件通知或外出培训公函。对收取的移动公司租赁费和聊城市体育局体育场地对外开放经费已按规定上缴地方财政。今后严格按规定及时上缴应缴的地方财政收入,杜绝坐收坐支财政收入问题。把未登记的2014年11月份办公室及会议室装修款已补入到学校固定资产账目上。违规所得国家助学金退还到纪委专用账户。同时,严格助学金评审发放程序。研究并制定了《东阿县实验高中招标制度》,今后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和《2017年度聊城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规范招投标程序。
县实验中学整改落实情况:明确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指定党建室有关人员为党支部会议记录人,今后会议记录一律手写。定期召开党建安排会,研究部署党务工作。为全体党员印制了《东阿县实验中学党员学习资料汇编》,制定新学期党支部学习活动计划安排表,已开展十多项党建及相关学习活动。重视新党员培养,引导吸收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部分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加入党组织,不断优化党员年龄结构。本学期,共吸收入党积极分子2人,吸收预备党员1人,转为正式党员2人。每年1月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印发《东阿县实验中学党风廉政学习资料汇编》,加强学习。组织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演讲比赛,印发《优秀演讲稿集锦》,加强对学校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严格执行学校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对部分年龄大、且有病的教师学校安排听课,正常签到。对长期请病假的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执行。今后不再发放任何形式的补助和劳务费等,相关人员通讯费、公款支付的车辆违章罚款已退回,实中名师教研费用已停发,家属楼维修费用均由各住户平均支付,学校不再出资维修。严格执行《东阿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杜绝无公函接待。2015年处置废旧电视机处置款已入学校账户,并上交财政。严格执行《东阿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严格报销程序。规范原始单据,印刷费、教参费等一切费用杜绝使用收据,务必使用带有出票单位印章的正规发票,同时附明细清单。规范账务处理,杜绝跨年度列支费用。今后工程项目建设、设备器材采购等大型支出,要列入三重一大,专门会议研究,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今后教辅材料由学生自愿购买,学校不再代收教辅款。收取的自行车牌费用已退回学生,今后制作学生自行车牌费用从学校经费中支出。
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做好党委换届推荐工作,重新修缮了党员活动室,制定了《东阿县职业教育中心党委工作计划》,每周五上午召开党委会,研究学校重大事项,做到会议记录详实。严格落实《东阿县职业教育中心考勤制度》,与职工量化考核和年度考核挂钩。印发了东阿县职业教育中心党委《关于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党员开展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学习测试,强化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印发《东阿县职业教育中心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谈话制度,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制定了《东阿县职业教育中心年度考核办法》,根据年度考核结果,选拔培养发展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工作分工和工作职责,定期召开校党委会、领导班子会,集中学习,统一思想,增强班子的整体合力。严格落实人事管理规定,完善了所有借调人员的手续。根据量化考核制度和年度考核办法对人事代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给人事代理人员定级的主要依据。落实了各类补贴补助、资金奖励、管理费、考务费、安全津贴、安全通讯费、个人通讯费、家属楼费用、车辆罚款等费用发放人员名单和发放金额,对没有上级文件规定依据的账目支出,12月底前退回学校财务。自2017年12月1日起,家属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实行物业管理或自行招聘人员进行自治管理,学校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杜绝无公函接待。修订完善了《东阿县职业教育中心公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公务用车程序。有关职教中心职工兼职取酬款项已上缴至县财政局或退回东阿技校实习厂账户,制定了《东阿县职业教育中心在职职工企业实践培训方案》。修订完善了《东阿县职业教育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对应列而未列固定资产的物品,进行了国有资产登记。修订完善了《东阿县职业教育中心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和《东阿县职业教育中心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规范了能工巧匠进校园的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执行。滞留的雨露计划专项资金严格按要求使用。对实习押金予以退回。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东阿县住建局党委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要事项,均通过党委会集体酝酿。每周五下午党员集中学习会议上及时传达县纪委关于典型案例的通报。严格落实《中共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2017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方案》,《中共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方案》,修订了《党员干部学习制度》,进一步落实《东阿县住建局党员固定活动日方案》,每月开展两次党员活动日,制定了《东阿县住建局“三会一课”时间表》,强化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员队伍日常监督和管理。逐级签订《东阿县住建局党建工作责任书》,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2017年进行了2次谈话提醒,局党委下属18个党支部,353名党员全部进行了谈话提醒。对审计监督提出的无依据收取保证金进行了清理。制定了《东阿县住建局党委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东阿县住建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强化监督制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有关规定报县人社、编办等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和备案。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或奖金立即纠正,限期收缴。局机关发放的稿费及运动会奖励已全部清退收回。局属8个事业单位2014年至2016年3月发放的津贴补贴已全部清退收回。严格执行《县住建局机关接待及用餐制度》,进一步完善《县住建局财务报销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和财务管理。严格落实《县住建局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办法》,严格落实公车使用、加油、维修审批程序。健全完善经费管理和使用制度,杜绝报销办公茶叶款等问题发生。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县纪委对相关人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并责令退赔违规收取的礼金。杜绝向非预算单位拨款及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对于应缴未缴税费及保障金和坐支或滞留应上缴的财政收入,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缴财政。针对办公楼水电费问题,按照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已于房管处协商,将办公楼水电费进行分摊。严格落实国家招投标管理办法,对相关人员问责,杜绝应招标未招标问题。加强城建工程项目内控制度建设,引入竞争机制,不断完善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监督机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规范收费程序和金额,切实维护服务对象权益。进一步完善《住建局财务报销管理制度》,执行公务卡结算,严格落实《住建局机关管理规定》,杜绝工作人员外出未按规定登记报备、无故旷工等现象发生。成立了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了《住建局党委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和《住建局党委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岗位廉政风险自查与防控措施一览表》,确保廉政风险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补贴的通知》规定,严格界定发放人员范围。按照精神文明单位奖金发放规定,严格规范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