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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发布时间:2025-07-17 10:27:10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下旬至6月下旬,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14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供销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县供销社党委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供销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助力。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狠抓整改落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压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分管责任,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制定具体措施,细化标准,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清晰。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以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供销社高质量发展,把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到各项工作中,着力推动供销社高质量发展。
二、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市县委重点工作有落差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扎实、不深入,对上级关于供销合作工作文件精神未学习研究部署。
(1)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及时、研讨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根据时间节点,不折不扣地安排党的各项精神的学习,坚决不走形式,严防走过场。例如2024年9月18日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大动力的重要指示精神;2024年9月25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2024年12月5日组织开展对“第一议题”制度的学习,增强党委班子“第一议题”制度的学习意识,提高班子成员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视程度,2024年以来召开党委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19次。学习过程中班子成员立足供销社本职工作,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村改革新部署,发挥供销社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提升服务“三农”水平谈认识、谈体会。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对上级关于供销合作工作文件精神不学习,也未研究部署。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9月24日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了《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组织振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聊城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组织振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根据《聊城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组织振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了《东阿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组织振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做好落实工作,2024年以来,供销系统加大农业服务职能,增强农资储备能力,储销农资10900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中央一号文件的重要指示精神,2024年10月14日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系统学习近三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加强班子成员对三农问题的关注和理解。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县社党委谋划发展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文件精神和其他地区供销社的先进经验,结合东阿县供销社的实际,制定了《东阿县供销系统“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2024年改造两处基层社,分别是高集供销社、铜城供销社,提升了基层社服务职能。结合市社下发的2025年年度工作要点和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研判,召开党委会研究制定东阿县供销系统2025年度工作重点并下发至各基层单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做强主责主业力度不够,为组织建设提供功能支撑不足。
(4)深化提升土地托管服务迟缓。
整改落实情况:发挥土地托管专班的作用,及时与县委县政府沟通,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制定了《2025年东阿县土地托管工作方案》,确定了2025年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2025年重点任务是积极对接工作,争取上级支持;积极开展土地托管宣传工作;提升为农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提升农资直供能力。县供销社向县政府领导做了汇报,争取上级的支持,目前积极对接各镇街政府,并在东来顺为农服务中心进行了培训,结合群众实际,发放了通俗易懂土地托管服务宣传材料,提高群众对土地托管工作的认可度。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推动流通经济跨越发展力度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为推动农资商贸流通成立东阿县联创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县域农资集采配送中心1个,乡镇供销农资服务站10个和村级供销农资服务社13个。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加大日用品服务网络建设工作力度,形成《东阿县供销合作社日用品服务网络建设整改工作方案》,稳步推进。与相关经济实体合作,采取联建、加盟等形式,对传统经营门店进行改造和提升,例如2024年10月8日东阿县盛佳物流有限公司与家门口超市签订了《日用品服务门店合作协议》、2024年12月4日东阿县姜楼供销社与佳乐佳超市签订了《日用品服务门店合作协议》、2024年11月1日陈集供销社与盛佳超市签订了《日用品服务门店合作协议》、2024年10月14日牛店供销社与盛佳超市签订《日用品服务门店合作协议》、2024年9月1日东阿县单庄供销社与东阿县鱼山镇综合超市及东阿县鱼山镇亿客来烟酒便利超市签订了《开放办社协议》,通过双方合作,延伸基层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点,规范农民合作社运营管理,提升双方为农服务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保险和融资工作未开展。
整改落实情况:加大对上级文件中“金融服务”“经济安全风险管理”“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等工作的学习,2024年9月24日东阿县供销系统大会培训学习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规范发展供销合作社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结合东阿县实际情况,在确保金融安全平稳的前提下,按照市供销社安排,适时开展保险和融资工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创新管理体制不够,持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力。
(7)县社理事会运行机制和会议制度不健全,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县社理事会会议制度,制定理事会责任清单,修订理事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30日出台了《关于印发县供销社理事会工作职责等系列管理制度的通知》(东供字〔2024〕10号),要求理事会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履行职责,并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理事会会议,研究县社与东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财务统一监管授权委托书问题。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监事会班子不健全,履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9月24日向县委组织部汇报情况,提交《关于要求增加配备监事会班子的申请》,建议配齐监事会班子。监事会制定了2024年、2025年工作计划,根据要求进行了调研并出具了《东阿县供销合作社农资保供稳价方面的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的调研报告,并及时向党委会提报,积极发挥决策参谋助手作用。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落实“三会”制度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11月29日县社党委研究制定了基层供销社章程参考模板,明确基层供销社“三会”制度,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基层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对各基层社人员进行了摸底,每个基层社人员少,无法建立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社不具备条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待条件成熟后基层社参照县社制定的章程模板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县社党委为积极落实该项政策,计划推进基层社招聘计划,引进人员。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对基层社改造指导推动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省社制定的“六有”标准,制定薄弱基层社改造提升计划,探索支持基层社发展的机制,按照《县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东供字〔2024〕12号)的规定,从盛佳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提取了2023年合作发展基金28146.29元,转入合作基金专用账户,按照2024年度基层社提升改造计划,对高集供销社和铜城供销社改造进行支持,2025年1月5日将合作发展基金拨付给高集供销社4000元和铜城供销社4000元,用于高集供销社的提升和铜城供销社的高质量发展,促进基层社发展转型。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基层社人员匮乏老化问题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11月12日,针对基层社人员短缺、年龄老化,县社召开了专题谋划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人员问题。对有经济条件的基层社积极吸纳农村能人、返乡创业人员、涉农企业负责人等共同参与合作办社,吸纳农村能人到供销队伍,例如付某某曾任牛店镇付寨六村支部书记,自大李供销社开展农资业务1年来,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做出了一定成绩,属于农村能人,2024年11月29日调整为大李供销社副主任;调整了部分年轻人充实到供销社队伍,作为基层社或社有企业负责人,如2024年6月7日调整司某某为杨柳供销社副主任,2024年6月19日调整苏某到姜楼供销社主持工作,楚某某任土产杂品公司和烟花爆竹公司经理,为供销社的发展带来生机。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教育培训干部职工力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依托社有企业和基层社的资源和场地,开展对干部职工的“三农”知识教育培训。2024年11月28日在县社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服务三农培训。依托东阿县东来顺公司进行培训。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开放办社工作推动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党建与社建融合发展,县社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结合部门职能优势,东阿县供销社选派牛店镇供销社主任到牛店三圈新村任“第一书记”,与牛店三圈新村帮扶对接,开展放心农资优惠活动,优质复合肥和尿素等农资在平价基础上再优惠,以实际行动做到让利于民。按照合作共赢原则,通过协商,只要承认供销社章程,愿意接受供销社指导,使用供销社标识的企业,可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双方的权利义务,大力实施经营服务开放,例如牛店供销社与鲁能农服牛店胡坑村级店、鲁能农服牛店牛西村级店签订了《开放办社协议》,东阿县单庄供销社与农药门市部签订了《开放办社协议》,东阿县单庄供销社与东阿县徐屯村销售部签订开放办社协议,大桥供销社与农资销售部、太平销售店签订《开放办社协议》,通过双方合作,延伸基层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点,规范农民合作社运营管理,提升双方为农服务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社有企业改革不彻底,社有资产监督体制不健全。
(14)对社有企业改革工作未谋划。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县社实际,按《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推进社有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根据东阿县供销社实际,制定了社有企业改革工作计划,促进社有企业有序运行,在符合条件的社有企业建立董事会、监事会。目前各社有企业规模小、人数少,不具备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条件,待条件成熟后在符合条件的社有企业建立董事会、监事会。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社有资产监管体系不完备。
整改落实情况:健全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机制,2024年9月30日制定了关于印发《东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东供函字〔2024〕12号)并下发各基层单位。充分发挥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监事会的作用,每年至少一次在各科室抽调相关人员成立审计组,对基层社、社有企业进行社有资产检查,监事会参与督导。2024年,我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资产清查工作,结合东阿实际制定了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根据清查内容范围制定清查表格,召开系统资产清查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各基层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分管领导牵头,各企业、基层社负责人狠抓落实,具体做好资产清查,填好表格、规范数据、签字上报;针对每个单位上报情况,县社专班逐一进行复核,签订承诺书,现场留证,留取资料,并且全部精准录入聊城市资产管理系统,形成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2025年1月成立审计工作小组,对2024年财务工作进行了审计并做了整改。2024年11月6日县社授权东供财务中心对基层单位资产的监管,进一步明确了监管事项、范围和职责,为监管中心工作提供了明确依据。县社督促东阿县盛佳物流配送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签订了投资协议。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6)推动社有企业提质增效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东阿县供销社于2024年12月16日出台了鼓励企业增收创利的实施意见;按照《县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党委研究东阿县供销社提取了东阿县盛佳物流配送有限公司2023年合作发展基金28146.29元,转入东供销合作基金专用账户,根据东阿县供销社2024年基层社提升改造计划,2025年1月5日拨付高集供销社4000元和铜城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用于高集供销社的提升和铜城供销社的高质量发展,促进基层社发展转型。为降低三项费用,降低资产负债率,清理处置经营风险,集中开展了重点催收清欠工作,黄屯供销社收取王某某欠缴的租金6000元,黄屯供销社归还欠款611184元,牛店供销社收取朱某某欠缴的租金29600元,刘集供销社收取赵某某的欠款16051元,高集供销社归还原欠工资26695.42元,高集供销社归还集资款113058元,高集供销社归还李某原欠款2900元,茶叶公司归还原欠翟某某社保费44882.87元,东阿县土产杂品公司归还果蔬欠款75000元。东供产业公司作为股东加大对土地托管项目的管理,力求实现效益最大化,主要是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当好生产过程中的参谋,对增产增收提出好的建议;协调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东裕公司服务全县60多个村社,时常出现问题,作为股东,对当地情况熟悉,担当协调员、政策解说员;做好生产中的预知、先知及政策的争取。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
(17)县社党委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安全责任压得不实,排查安全生产隐患不坚决。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紧抓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2024年10月8日制定了《东阿县供销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东供函字〔2024〕13号)、2024年10月15日制定了《东阿县供销社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东供函字〔2024〕15号),明确任务、时间和责任。每年至少三次对基层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并留存整改图片,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出现,达到消除安全隐患的目的。例如东阿县供销社经检查发现东阿县生资公司门市楼外墙脱落、东阿县棉麻公司外墙顶部存在安全隐患、顾官屯棉厂外墙西侧围墙严重倾斜等问题,下达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均进行了整改落实。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法治建设、意识形态、保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8)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开展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8月30日召开县社系统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宣讲学习,并通过三会一课及微信公众号“东阿供销”开展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2024年11月20日县社机关全体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条例及中共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开展了党员干部做表率移风易俗树新风主题党日活动,党委县社书记讲纪律党课等等一系列活动。各基层社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可行的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做好落实工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下属企业未缴纳税款。
整改落实情况:责令东阿县联创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和东阿县烟花爆竹经营中心及时补缴。东阿县联创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3日补缴税款5670元、2268元、1480.61元、561.25元,2024年8月5日补缴税款20451.38元、897.15元;东阿县烟花爆竹经营中心于2024年8月2日补缴税款89001.6元,补缴完成,今后工作中一是加强日常监管,由县社财务室和财务监管中心工作人员不定期到企业督导检查;二是每年年初对所有企业账目进行审计。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县社党委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10月14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形成党委会专题记录或纪要存档。2024年10月14日研究研究重新制定《关于印发县供销社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县供销社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县供销社党委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东供委字〔2024〕16号),并调整了东阿县供销社党委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对于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等材料,党委严格把关,做好各项材料的审核,一定要有意识形态内容。对于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包括开展反邪教工作,做到严谨细致,不准再出现未签订“拒绝邪教承诺书”等现象的发生,2025年我单位对系统内党员信教情况进行统计排查,没有发现有信教情况,并组织党员进行宣传教育并签订了“党员不信仰宗教承诺书”。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1)保密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保密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县委下发的保密规定规范登记,保密文件单独存放并及时登记。根据人员变动,调整了县供销社保密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11月28日组织县供销社系统保密工作教育培训会,组织单位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保密知识,提升单位干部职工保密意识,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章制度,进一步确保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严密性。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扛得不牢,系统廉政风险较高
7.党风廉政建设谋划不足,廉政风险依然存在。
(22)谈话提醒工作开展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县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谈话提醒工作的通知》要求,县供销社于2024年5月和11月开展了两次谈话提醒,充分发挥了提醒作用,并整理保管好相关档案,以后工作中严格按规定进行谈话提醒,保证谈话频次、覆盖面和质量。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3)对基层社和社有企业一把手履职用权监管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县社每年至少一次在各科室抽调相关人员成立审计组,对基层社、社有企业进行社有资产检查,监事会参与督导,加大对基层社、社有企业一把手履职用权的监督力度。2025年1月成立审计工作小组,对2024年财务工作进行了审计并做了整改。东阿县供销社责令供销商场将办公场所中与办公无关的物品清走,恢复办公所用,供销商场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将装修所用资金8500元退回了供销商场账户。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自行确立租赁价格。
整改落实情况:为进一步规范管理,2024年6月县供销社制定《东阿县供销系统房屋土地等资产租赁合同签订流程》(东供函字〔2024〕12号)并下发各下属单位,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5)租金收取不及时,未记应收款,存在资金流失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采取加大对应收租金工作的监管,责令黄屯社、牛店供销社及时收取欠缴租金,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签订还款计划协议措施。黄屯供销社审计期间已整改完成,于2024年5月31日收取2023年度、2024年度租金1.2万元;牛店供销社审计期间积极整改2024年3月22日收取朱某某2021年租金0.74万元;2024年8月26日份收取朱某某2022年租金,2024年10月25日收取2019年度租金0.74万元,因朱某某还款困难写了保证书,在我们督促下2025年1月22日收取2024年度租赁费0.74万元,至今两基层供销社租金已补缴完成。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对基层社的维修项目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今后凡是维修项目,县社财务室和东供财务配合分管领导督促各单位维修项目进行验收,严格把关,本着无验收不入账的原则,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巡察后对东阿县土产杂品公司、东阿县供销商场、东阿县烟花爆竹维修项目督促进行了验收。因烟花爆竹经营是危险行业,东阿县烟花爆竹维修后取得东阿县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经营批发许可证。后期加强管理,例如,顾官屯原棉花储备库工程项目做到了事前报备、事中监管、事后验收。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8、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
(27)社企不分。
整改落实情况:今后严格落实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供销社机关与盛佳物流、东供产业的财务管理,杜绝在公司报销县供销社的公务费用。2024年9月30日县供销社制定下发了县供销社财务、审计、内控等系列管理制度,并要求下属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把由东阿县东供有限公司承担水电费变为由东阿县供销社承担;为避免闲置,将东供公司58资产分配给需要人员使用,东供公司58件办公设备张贴资产标签,并由县社使用人签订了承诺保证资产的安全及完整。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固定资产应计未计、累计折旧未计提。
整改落实情况:对提出的未计提折旧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2024年9月开始对各基层社、社有企业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了折旧。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违规用现金支付。
整改落实情况:东阿县供销社今后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使用现金,零星支出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否则不予报账。2024年9月30日东阿县供销社制定下发了县供销系统财务审计内控系列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明确了现金管理规定,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账务处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以后工作中严格审核各项原始凭证,原始凭证不完整的必须完善,否则拒绝支付。杜绝白条代替发票入账,必须按规定合理合法的使用发票,规范票据的使用。对于东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东阿县冷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外墙裂缝漏水维修款2000元,仅有一张发票问题,东阿县冷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补开了外墙维修清单;东阿县供销社督促东阿县联创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对白条问题整改,于2024年8月2日开具电费11282元、7494元、5581元发票,安装变压器补偿费3235元发票,2022年开具收割小麦38000元发票,2024年8月5日开具机械设备租赁费36000元发票,2024年8月15日开具空调费用3800元发票,2024年9月30日开具机械租赁24728元、2851元发票。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1)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竣工未组织验收。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10月25日土产杂品公司组织干部职工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学习培训,通过培训,职工掌握了工程项目的管理要求和规范。确保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到位,重点抓好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结算等环节的流程管理和合规管理工作,对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建设项目合规合法。东阿县供销社责令土产杂品公司和烟花爆竹经营中心对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改造进行验收,形成竣工验收单和竣工验收报告,巡察后对东阿县土产杂品公司、东阿县供销商场、东阿县烟花爆竹维修项目督促进行了验收,并且东阿县烟花爆竹维修后取得东阿县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经营批发许可证。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工作标准不高,文风会风不实。
文件、制度制定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今后文件、制度的制定需上党委会进行研究,杜绝科室滥发文件、滥定制度,防止形式主义现象发生。凡是出台文件,要经过主办科室人员集中审定形成初稿,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办公室严格审核把关等程序,规范使用文号、落款等,防止“白头文”现象发生。例如9月26日将制定的《东阿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及系列管理制度》列入党委会议题,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并形成会议纪要。2024年10月14日上午召开了意识形态专题会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2024年10月14日下午审议修订的《县供销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县供销社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县供销社党委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县供销党委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县供销社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县供销社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列入党委议题,参会人员签字并形成纪要,填写行为规范备案表,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把关印发。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制定文件、方案套改。
整改落实情况:今后文件、制度的制定需上党委会进行研究,凡是出台文件,要经过主办科室人员集中审定形成初稿,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办公室严格审核把关等程序,防止套改现象发生。例如9月26日将制定的《东阿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及系列管理制度》列入党委会议题,严格审核把关后,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并形成会议纪要。2024年10月14日上午召开了意识形态专题会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2024年10月14日下午审议修订的《县供销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县供销社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县供销社党委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县供销党委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县供销社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县供销社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列入党委议题,参会人员签字并形成纪要,填写行为规范备案表,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把关印发。
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部分工作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
整改落实情况:加大落实力度,对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坚决执行不打折扣。转变工作态度,变被动为主动,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认真落实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2024年10月14日重新修订了《县供销社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县供销社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县供销社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强各分管领导班子对基层党支部的指导监管力度,每名党委成员联系基层党支部支部,指导支部抓好基层支部党的学习教育活动,做好联系支部的党建工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党建有短板
10.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35)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深入推进党内专题教育的常态化长效化,持之以恒地坚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及时将需要学习的内容增加到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持续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化、转化工作。例如2024年8月30日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则、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并制定了2024年县供销社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了研讨,2024年8月份以来共组织了8次学习研讨,并开展党史学习专题研讨。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履职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党委班子人员变动,2024年4月16日调整了县供销社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10月16日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集体于学习了《关于成立县直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县供销社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推动落实,领导本部门机关党组织工作,指导本行业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对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贯彻落实及党员管理、支部换届,严格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理论中心组学习不严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10月14日县社党委研究制定《东阿县供销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县供销社党委意识形态责任制度》、《县供销社党委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东供委字〔2024〕16号)。年初结合实际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在党委会讨论通过。2024年坚持组织了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十二次并积极组织学习研讨,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最新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严格按照县委宣传部要求开展学习及研讨交流。增加意识形态领域学习内容,在每次集体学习研讨前,确定主题发给中心组成员,要求成员按照研讨主题提前准备研讨发言材料,进行研讨发言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1.执行议事规则不规范。
(38)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委会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遵守和执行《县供销社党委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必须经党委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9)党委会研究事项决而不行。
整改落实情况:对党委会已经形成决议的事项一定执行到底,说了算、定了干,绝不流于形式,坚决做到有部署、有落实。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东阿县供销社于2024年12月16日出台了鼓励企业增收创利的实施意见,使其可以实际操作,以实际效果推动基层企业创新发展。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0)党委会议记录使用活页,存在补记、漏记、篡改,无法保证会议记录的原始性和真实性。
整改落实情况:即知即改,2024年9月及时更换党委会议记录本,使用非活页记录,由责任心强的党员专人负责记录并妥善保管,避免出现补记、漏记、篡改,确保会议记录的原始性和真实性。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2.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41)民主生活会开展不严肃,批评意见辣味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9月24日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民主生活会要求,要求批评要有辣味,要红红脸、出出汗,特别是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批评意见,更要彰显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按要求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要求会前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材料,会上通报会前准备情况、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班子成员依次进行对照检查发言,在自我批评时,对个人存在的问题主动认账,直面问题。在相互批评时,开门见山地提出批评意见。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2)三会一课开展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各支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三会一课”制度进行再次学习。督促各支部对2024年“三会一课”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对两名党委委员网课抄袭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以学代会问题进行整改,按要求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开好党员大会和党支部委员会,扎实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严防党课材料抄袭,班子成员撰写的党课、对照检查等材料,需经党组织负责人审核把关。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3)党委委员参与双重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落实党委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委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态度端正、做好表率。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要求,认真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严防材料抄袭,班子成员撰写的党课、对照检查等材料,需经党组织负责人审核把关,对两名党委委员套改进行谈话提醒。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9月24日组织各支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行再次学习。严肃基层党组织政治纪律,各支部书记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支部总结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委成员及时指导所联系支部,严格按照要求民主评议党员,用好民主评议结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谨的党支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3.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45)发展党员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县社党委组织各基层支部成员参加业务培训,重点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作了详细的解读,印发学习资料,系统学习发展党员、党组织换届和党费缴纳等事宜,推动党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使基层党支部成员真正做到业务熟练,不再犯低级错误,党委发挥指导作用,对发展党员程序严格把关,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铜城供销社党支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基层支部换届程序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县社党委组织各基层支部成员参加业务培训,印发学习资料,系统学习发展党员、党组织换届和党费缴纳等事宜,通过培训基层党组织对支部建设和基础党务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进一步提高了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使基层党支部成员真正做到业务熟练,不再犯低级错误,对换届程序不严肃的党支部负责人进行学习再教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7)组织生活记录中人员签到处应签未签,实到人数与签到人数不符,会议缺少记录内容等。
整改落实情况:各党支部书记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做到工作认真、细致,不遗漏,无缺失,使党的政治生活记录尽最大努力做到完美,对在组织生活会中出现的工作疏忽现象对其负责人严厉批评,使他们在今后工作中不再有此类事情发生。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巡察及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14.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持续用力不够,整改落实不到位。
(48)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存在以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督促各支部进行自检自查,严肃民主生活会要求,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有辣味,要红红脸、出出汗,特别是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批评意见,要彰显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9)未对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党建与社建融合发展,县社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结合部门职能优势,东阿县供销社选派牛店镇供销社主任到牛店三圈新村任“第一书记”,与牛店三圈新村帮扶对接,开展放心农资优惠活动,优质复合肥和尿素等农资在平价基础上再优惠,以实际行动做到让利于民。按照合作共赢原则,通过协商,只要承认供销社章程,愿意接受供销社指导,使用供销社标识的企业,可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双方的权利义务,大力实施经营服务开放,例如牛店供销社与鲁能农服牛店胡坑村级店、鲁能农服牛店牛西村级店签订了《开放办社协议》,东阿县单庄供销社与农药门市部签订了《开放办社协议》,东阿县单庄供销社与东阿县徐屯村销售部签订开放办社协议,大桥供销社与农资销售部、太平销售店签订《开放办社协议》,通过双方合作,延伸基层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点,规范农民合作社运营管理,提升双方为农服务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0)党课材料涉嫌网络抄袭
整改落实情况:扎实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严防党课材料抄袭,班子成员撰写的党课、对照检查等材料,需经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提高党课质量,每次讲党课都要求班子成员认真组织撰写党课讲稿,提升了党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党课抄袭的党委委员进行批评教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我单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对一些长期整改的任务,需要在抓细抓长、长管长严上下功夫;对一些深层次矛盾和复杂问题,需要通过全面深化综合改革逐步加以解决等。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发挥好党委整改落实“头雁效应”,推动巡察整改深入开展,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长期抓、持续抓、深入抓,锲而不舍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对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其他单位协助解决的,将主动和相关单位沟通,协调推进问题的解决;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坚决杜绝问题反弹。
三是注重学用结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供销社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创新发展兴社,全面从严治社,努力把供销社系统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不断开创全县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5-3286300;邮政信箱:东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邮编:252200;电子邮箱dexgxsleixin@lc.shandong.cn。
中共东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