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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五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发布时间:2025-01-24 10:22:38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7日至12月8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中共东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2月27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东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组强化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领导干部为副组长,巡察相关问题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压实责任担当,杜绝责任下移。整改第一责任人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实落细。2024年3月18日,在充分研究巡察反馈意见的基础上,第四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东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第十五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问题细化分解,逐条逐项制定出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在机关上下形成了态度端正、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2024年4月2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举措,以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效提升整改质量。截至2024年5月底,集中整改期结束时,巡察反馈共3个方面1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本系统的讲话精神不深入,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有差距,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不足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不深入,在深学细悟践行上还有差距。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2024年3月18日,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习近平:《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

  2024年4月22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书记的人民情怀丨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

  2024年5月21日,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关于指定定密责任人的相关知识、《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相关内容

  (2)关于在深学细悟践行上有差距的问题。

  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于2024年4月22日学习了《总书记的人民情怀丨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

  深入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开展十乱治理,通过“城警联动”联合工作组,对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等开展联合整治行动,2024年以来,截止7月份,通过智慧勤务APP上传提醒制止乱停乱放行为5400余起,治理占用公共停车位2700余起,清理乱贴乱画780余次。

  2、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有欠缺,重点民生工程推进缓慢。

  东阿县城市智慧停车场和公共服务配套项目第十期道路交通标线施工,因道路管网施工原因工期顺延,十一期已完成竣工验收,待出审计报告;第十四期为人民街配套工程、十六期为人民街道路工程,受迁占和雨雪极寒冷天气影响,施工进度延后,目前这两期工程正在进行审计验收。

  十五期口袋公园已完成工程施工,并进行验收审计。

  二十七期工程已完成工程施工,并进行验收审计。

  燃气排水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目前已全部施工完成,审计已完成,上报财局申请资金拨付。

  3、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有落差,推动改革不到位。

  (1)关于机构改革不到位的问题。

  按照《东阿县市政工程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县环球商场服务中心、县路灯安装维护中心、县燃气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及资金账户已注销完毕。

  (2)关于未进行公务用车改革的问题。

  我单位共有公车19辆,1辆车辆性质为应急用车,18辆车辆性质为执法执勤用车。目前我单位所有车辆均按照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管理要求,落实“四定”、安装“北斗车载终端”、录入“公务用车统计报告数据报送系统”等公车管理相关措施,已于2024年3月14日向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交公务用车车改申请,等待全县统一安排进行公务用车改革。

  东阿县市政工程服务中心购置的蓝色管道疏通车(特种技术用车),目前,该车辆已到报废年限,已停止使用,已上报县国资局进行资产注销。

  4、优化营商环境监管不到位,管理和服务水平与市场主体、群众需求有差距。

  (1)关于推进水电气暖信“一站式”集成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督导专营企业加强工作人员尤其是办事大厅窗口服务人员、一线人员的教育培训。

  2024年4月25日,到光明街、文化街、建安路共享营业厅,同窗口服务人员、一线人员面对面沟通,共同交流学习服务指南和管理规范,优化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效。

  进一步提高营商环境宣传报道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群众及企业的知晓率和认知度。督促专营企业充分利用报刊、微信、电视等新闻媒介,全方位进行宣传引导。截至目前发表宣传报道29篇,其中国家级宣传报道6篇、省级发表宣传报道6篇、市级发表宣传报道1篇、县级发表宣传报道16篇。

  (2)关于小区高层居民用水安全有隐患的问题。

  2024年4、5月份,供水企业分别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以及御龙金湾、水韵名邸、昌隆名郡3个高层住宅小区开展了水质检测工作并及时将检测结果在公众号进行公示。

  2024年4月15日,业务科室带领山东职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分别对名仕佳苑、天源悦府、东昌新苑3个小区开展了水质抽检工作,结果一切正常;5月18日对水韵名邸、城央首府和胶苑美景3个小区开展了水质抽检工作,结果一切正常。

  (3)关于燃气企业落实“惠企政策”不到位,农村居民用气缴费难、用气安全检查入户率低的问题。

  目前已在高集镇、鱼山镇设立了充值点,充值位置均在镇中心,方便用户充值缴费。下一步燃气公司将以高集镇、鱼山镇为中心,根据群众意愿逐步向周边增加充值点,满足燃气用户充值缴费需求。

  已组织全县2家液化气企业落实完成上门配送,已完成配送人员培训和人员持证上岗,现已开始送气上门,随瓶安检。

  商业用户新安装收费按照预算价格下浮15-20%,工业用户按照预算价格下浮20%到30%。对于每天用气量超过2万方的用户,气费按照一企一议方式,下浮0.1-0.2元/每方。

  5、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不到位。

  (1)关于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局党组于2024年3月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建立健全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安排部署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重要议程,做到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不足的问题。

  现已完成“两书送达”整改工作,卷宗中已能体现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

  (二)聚焦人民群众需求,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履职尽责有差距,城市亮丽底色不足,局下属单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廉政风险较大

  6、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开展警示教育不够。

  (1)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有欠缺的问题。

  3月1日召开第一季度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组会,会上研究制定了《东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风廉政工作方案》,在方案中明确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积极排查廉政风险点。4月25日,协助县纪委派驻组对各股室单位开展廉政谈话。

  加强局下属单位财经管理,2024年3月份完善了《东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

  (2)关于未及时开展警示教育的问题。

  4月17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过近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原执法局职工刘某某的案例,进行了警示教育,起到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效果。

  5月24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过对执法局2020年以来收到的党纪政纪处分情况开展警示教育。

  7、贯彻落实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理念与新时代新形势不相适应,常抓城乡环境容貌提档升级的韧劲不足。

  (1)关于主动谋划长远不够的问题。

  2020-2035年的《东阿县市政基础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东阿县地下管线综合专项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已由自规局与县空间规划同时进行,目前已编制完成。《“十四五”洛神湖湿地公园保护和利用规划》已作初步打算,但因费用问题暂缓。

  (2)关于缺乏与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动有效机制的问题。

  2024年3月份,充分发挥“城警联动”机制以及城管委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联合治安大队、属地社区开展文明养犬普法宣传活动,并联合东阿县燃气安全专班,组织燃气企业对各乡镇的“九小场所”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宣传活动。

  (3)关于在完成突击性任务后,多个工作专班依然存在的问题。

  热线专班、国家园林县城复审专班、垃圾分类专班、工程审计专班、黑臭水体治理专班等均为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专项工作设立的工作机构,按照存在问题的情况,结合三定方案规定,以上专班均已撤销。

  (4)关于数字化城管提档升级还不足的问题。

  2024年1月10日,已向上级提交项目预算申请报告,申请相关费用,正等待批复。

  (5)关于推进垃圾分类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1月22日根据市城市管理局垃圾分类工作安排,组织物业人员观看垃圾分类培训视频。

  新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目前已经选址,车间混凝土地面已经施工完毕,后续施工建设正在有序推进。

  2024年5月份,已完成东阿县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2024-2035年)资料征集及专项规划初稿的编制。

  (6)关于城区公厕建设数量不达标的问题。

  截止2024年3月1日,包括社会公厕和城区独立式公厕数量已达到建设要求,其中社会公厕已统计34座,城区独立式公厕33座。

  (7)关于对标国家园林城市称号,打造的精品亮点景点少的问题。

  2024年5月份,黄河文化公园、汽车站绿地、光明花园、状元摇篮和吉祥园的改造提升工作已全部完成。

  8、对标县委“六比六拼”总体要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水平整体质量不高。

  (1)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充分通过路长制、城市管理进社区、门前五包等行动推进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将市容市貌整治落实责任到人。

  通过城警联动等联合整治行动,对占用公共停车位等易反复问题加大治理力度,通过严管重罚等措施推进当事人违法违规成本,确保此类问题得到根本性转变。

  (2)关于执法保障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2023年9月份已提交购置执法车辆申请。

  (3)关于案件处罚依据不恰当的问题。

  组织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山东省建设管理条例》。

  法制科负责人进行相关法条解读。

  9、为民服务执行力有差距,城市“十乱”等问题禁而不绝。

  (1)关于私人占用公共停车位、店外摆放乱象层出不穷的问题。

  通过城警联动,联合公安交警对占用公共停车位开展整治工作,对私自放置锥形桶予以暂扣,对违法违规行为录像取证,作为下一步依法处置的执法依据。

  在节假日期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商圈、景区等重点地点开展专项整治。

  (2)关于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问题。

  加强对三家运营企业的监督力度,发现乱停乱放的情况及时通知相关企业移挪;召开技术升级调度会,要求三家运营单位在技术层面进行升级改造,缩小停车范围;利用执法手段,减少乱停乱放的现象,执法大队在平时巡查过程中发现多次乱停乱放现象的采取警告、扣车、罚款等法律手段,整治乱停乱放的现象。

  2024年5月16日,召集哈啰、青桔、松果三家企业召开会议强调城区共享单车停放秩序问题,并下发通知,要求三家企业加强管理、巡查频次,采取增设电子围栏等措施进行规范停放。

  (3)关于噪音扰民问题未根治的问题。

  严格履职尽责,依法查处噪音扰民现象。

  对投诉的噪音事项监督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工作。严格按照《东阿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调整巡查监管频次和力度。

  (4)关于公厕管理有死角的问题。

  现对巡察问题已整改完毕,更换了门锁和自来水感应器,对异味较大的公厕进行了消毒和喷洒空气清新剂,并责令公厕管理人员定期对公厕设施进行检修、消毒、除异味。

  (5)关于对部分市民不文明养犬行为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小区宣传文明养犬相关知识4次。

  利用城警联动联合执法优势,对重点地区开展巡逻,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劝阻。

  严格行政处罚,对3起不文明养犬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10、项目建设前期调研不充分或应招标未招标,造成财政资金浪费。

  关于项目建设过度依赖第三方的问题

  项目规划编制:因我局实施的项目专业性强,对于项目规划编制的严谨性要求较高,固上述项目在进行项目规划编制时采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方式进行,同时在进行该项工作的过程中,我局相关业务科室同第三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密切沟通,确保正确顺利实施。

  代理招投标:2020年1月-2023年8月,我局实施的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县级财政资金,根据项目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性质上述项目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实行分散采购,预算单位可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下一步,项目科将以项目顺利实施为出发点,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更加充分的参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项目监理及竣工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同时根据审计相关要求,项目在进行审核结算前须由符合资质的第三方监理机构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工程监理活动保障工程质量。

  11、局下属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廉政风险较大。

  (1)关于执行财务制度松懈的问题。

  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法》,严格按照《东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在正常开支外的同一经济事项开支金额超过1万元的按规定程序开支。2024年以来,已无此类现象,并长期坚持。

  (2)关于项目结余资金未上缴县财政的问题。

  已规范化整改完成。已按正确的路径进行账务处理,进行调账对冲。

  (3)关于租赁费坐收坐支的问题。

  县环球商场2020年以来收取的房屋租赁费,已全部上缴国库。

  洛神湖公园2020年至2023年8月收取的租赁费,部分上缴县财政,部分用于单位日常运行费用的支出。在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应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及时足额上缴。

  东阿县路灯安装维护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政所拨付的路灯维护费仅能维持运行电费及零星维护费用,故所收取的租赁费用于路灯运行维护、维修费用。今后收取的租赁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4)关于无偿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的问题。

  市政工程服务中心环球商场服务中心已与32户租户签订租赁合同,相关租赁费用,于2024年3月21 日上交财政局国库。

  佳园园林租赁费已于2024年3月22日上交国库,整改完毕。

  (5)关于大额现金提现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养护零工款全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2022年以来已整改,无大额现金提现现象。

  (6)关于超标准购买办公设备的问题。

  严格按照《东阿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要求进行资产配置,确保以后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7)关于资产产权界定不清的问题。

  目前,路灯安装维护中心、环球管理中心已整合至东阿县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原路灯和环球已经注销完毕。原路灯环球资产已划归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8)关于未严格履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的问题。

  县晟鸿市政建设公司代征收的9笔道路挖掘修复费已于2022年12月28日将该道路挖掘修复费上交国库,今后将严格履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2020年3月对影响澳林商贸城入口的两基路灯进行了拆除、迁移、重新安装。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所缴款项未上缴国库,直接用于“路灯拆除及重新安装”建设,今后我单位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12、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完成工作质量标准不高。

  (1)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走形式的问题。

  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实记录并进行公示。根据县市场监管局要求,现已制定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待发起任务后,按照计划要求开展检查。

  (2)关于检查记录虚假签字的问题。

  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做出深刻检讨,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严格落实县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按照整改措施由同组人员签字改为全部参加人员现场签字并加强工作人员教育,提高对签字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知。

  (3)关于案卷台账和案卷中列明的处罚依据前后不一的问题。

  规范台账的书写与管理,确保案卷台账登记准确完整规范,实行台账登记与核验双重验证,事项改为由登记人员登记,法制部门核验,确保台账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关于重要标书以及案件台账和案卷显示的金额不一的问题。

  ①重要标书中标额大小写不一。

  已要求招标代理公司对错误的中标通知书进行更正,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②案件台账与案卷中处罚金额不一致。

  严格台账纪录规范,针对巡察问题进行规范整改。要求台账记录工作细心、细致、规范,及时完成,提高台账登记人员记录水平。

  (5)关于绿化补植项目合同内容不严谨的问题。

  加强工程项目的养护管理,将绿化工程的后期补植工作纳入春季绿化指挥部的统一管理,成立春季绿化指挥部将项目后期补植工作纳入统一管理,督导企业完成补植工作。

  (6)关于环科再生资源公司未按期进行地磅检测的问题。

  经与东阿县环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沟通,原场区内地磅已于2021年8月份不再使用,2021年8月后使用门口南侧新安装地磅,并与2023年8月进行了第一次地磅检测。根据《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的要求,计划2024年8月份前进行地磅检测。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党建政治引领作用不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凸显,执行议事规则不到位,开展党内政治活动不严肃

  13、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凸显,执行议事规则不到位。

  (1)关于研究党建工作少的问题。

  3月11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建工作专题研究工作会议,会议对巡察整改反馈的党建方面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传达研究《关于进一步深化县直机关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支部按照通知要求创建党建品牌。

  (2)关于召开党组会频次不够,并长期以党组扩大会代替党组会的问题。

  严格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分别于3月1日,3月18日,3月25日,4月8日,4月22日、5月21日召开了党组会计六次,严格控制参会范围。

  (3)关于列席人员参与表决的问题。

  3月18日召开党组会和中心理论组学习,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行学习研究。

  在召开党组会时,严格控制参会人员及列席人员,列席人员只参与涉及的议题,只做汇报讨论,不得参与表决,研究其他议题时,列席人员退场。

  14、党内政治活动不严肃,局下属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等不规范。

  (1)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真实的问题。

  组织工作人员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进行深入学习,严格按照工作条例制定记录,纪要。

  制定了《东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议事程序》,对重大事项逐一表决、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严格规定并落实。

  (2)关于未定期召开支委会的问题。

  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行深入学习。

  市政党支部:

  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党支部3月至5月召开支委会每月1次,共3次;3、4月份主题党日5次;3、4月份召开党员大会、讲党课各2次。

  环卫党支部:目前,环卫党支部有专职党建工作人员负责记录支部活动情况,并且支部月底复盘本月工作。

  3月11日、4月16日、5月16日召开支部委员会,共计3次;3月至5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1月22日开展组织生活会,局党组成员参加。第一季度召开了一次党员大会,上一堂党课,党员(含预备党员)都自觉参加党课学习。二季度党课:5月17日学习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关于开展党内政治活动不严肃的问题。

  东泰燃气党支部:

  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行深入学习。

  2024年第一季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开党员大会及主题活动党日,为保证全体党员按照参会,会议前严格要求纪律,今年以来,我支部每次参加会议的党员人员均为18人,无一人请假,现场拍照,签到存档。

  3月至5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4月按要求召开党员大会、讲党课。

  (4)关于未按要求开展组织活动的问题。

  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行深入学习。

  园林、燃气党支部:严格按要求开展支部各项活动,加强档案管理,对支部开展的活动及时进行整理归档。

  1月8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主持。15名党员结合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照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对照先进查摆问题。中层以上7名职工代表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会上按照步骤和要求,全面剖析了政治合格, 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对查摆的问题整理形成了具体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进一步了坚定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达到了预期目的。

  环卫党支部:环卫党建工作人员系统的学习了《基层党务工作手册》,提高了业务能力,对工作梳理后进行了归档,存档。

  (四)落实巡察、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未做到举一反三,类似问题仍然存在

  15、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巡察、审计反馈类似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县执法局督促指导燃气公司开展了优质服务月活动,活动内容包括用户满意度调查;优化服务流程和标准,提高服务效率;规范服务礼仪,优化服务形象等内容,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对当前的客户服务现状进行了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研究和分析,对工作流程、内部制度、职责权限进行重新划分定义,将“让用户满意”的服务宗旨深入人心,从本质上解决服务问题。

  县环球商场2020年以来收取的房屋租赁费,已全部上缴国库。

  洛神湖公园2020年至2023年8月收取的租赁费,部分上缴县财政,部分用于单位日常运行费用的支出。今后我单位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对应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及时足额上缴,坚决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是促进全局工作在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的重要契机。集中整改阶段,虽已全部整改完成,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警钟长鸣、驰而不息。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将结合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推进问题整改的成果转化。

  (一)坚持常抓不懈,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巡察整改工作尽管已全部整改完毕,但中间取得的某些成果确需长期检查,如水质抽检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要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举一反三,防止巡察整改问题反弹回潮。

  (二)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把“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起来,在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进一步扎牢制度的笼子。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构建高素质的城市管理工作队伍。

  (三)坚持转变作风,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把落实整改要求与主体责任落实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通过作风的转变,提振干部队伍的“精气神”。突出思想政治引领,突出服务大局担当作为,突出抓基层打基础,全面提升工作质效,真正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的强大动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重点工作在城市管理领域落实落地落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5-7129011;邮政信箱: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曙光街西首498号(252200);电子邮箱:dexcgjzgk@lc.shandong.cn。

  东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