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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阿县纪委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中共东阿县纪委发布时间:2018-05-24 09:43:07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自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一、东阿县交通运输局运管处主任孟召全公款吃喝的问题

孟召全在任东阿县交通局运管处主任期间,在2013年9月、2014年7月,分2次虚开发票共计3200元用于饭费支出。东阿县纪委将上述问题与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给予孟召全诫勉谈话处理,并责令其退回违纪款项。

二、牛店供销社党支部书记兼理事会主任刘建新“私车公养”的问题

刘建新在任牛店供销社支部书记兼理事会主任期间,在2015年,用公款报销个人车辆费用合计1025元。该款项已于2017年8月退回牛店供销社。中共东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委员会将上述问题与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给予刘建新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政治任务,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东阿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绝不手软;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严肃问责追责,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中共东阿县纪委

2018年5月24日